低俗小说

低俗小说

330

    6.0

    常见问题

    1、约翰·特拉沃尔塔,乌玛·瑟曼,阿曼达·普拉莫,蒂姆·罗斯,塞缪尔·杰克逊,菲尔·拉马,布鲁斯·威利斯,弗兰克·威利,布尔·斯蒂尔斯,文·瑞姆斯,劳拉·拉芙蕾丝,保罗·考尔德伦,布罗娜·加拉赫,罗姗娜·阿奎特,埃里克·斯托尔兹,玛丽亚·德·梅黛洛 主演的电影《低俗小说》来自哪个地区?

    爱奇艺网友:电影《低俗小说》来自于美国地区。

    2、《低俗小说》是什么时候上映/什么时候开播的?

    本片于1994年在美国上映,《低俗小说》上映后赢得众多观众的喜爱,网友总评分高达1980分,《低俗小说》具体上映细节以及票房可以去百度百科查一查。

    3、电影《低俗小说》值得观看吗?

    《低俗小说》总评分1980。月点击量943次,是值得一看的剧情片。

    4、《低俗小说》都有哪些演员,什么时候上映的?

      答:《低俗小说》是1994-05-12上映的剧情片,由影星约翰·特拉沃尔塔,乌玛·瑟曼,阿曼达·普拉莫,蒂姆·罗斯,塞缪尔·杰克逊,菲尔·拉马,布鲁斯·威利斯,弗兰克·威利,布尔·斯蒂尔斯,文·瑞姆斯,劳拉·拉芙蕾丝,保罗·考尔德伦,布罗娜·加拉赫,罗姗娜·阿奎特,埃里克·斯托尔兹,玛丽亚·德·梅黛洛主演。由导演昆汀·塔伦蒂诺携幕后团队制作。

    5、《低俗小说》讲述的是什么故事?

       答:剧情片电影《低俗小说》是著名演员约翰· 代表作,《低俗小说》免费完整版1994年在美国隆重上映,希望你能喜欢低俗小说电影,低俗小说剧情:《低俗小说》由“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金表”、“邦妮的处境”三个故事以及影片首尾的序幕和尾声五个部分组成看似独立的小故事里面,却又有环环相扣的人和事。  盗贼“小南瓜”和“小兔子”在早餐店里打劫,却遇上了天大的麻烦——黑社会成员朱尔斯(塞缪尔•杰克逊Samuel L. Jackson饰)和文森特(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饰)在店内用餐,可谓天外有天。二人是否会放过两名小盗贼?  而文森特是黑社会大哥马沙•华莱士(文•瑞姆斯Ving Rhames饰)的手下,马沙下命令让他陪妻子一个晚上,明知如有雷池必死无疑,但面对马沙妻子美艳诱惑,文森特该怎么办。  文森特的故事还没完,拳击手布奇(布鲁斯•威利斯Bruce Willis饰)的出现将令他的人生从此改变。布奇有一块祖传金表,就是因为这块金表,他和马沙分享了一个耻辱的秘密。  故事环状结构,回到开端。朱尔斯在小盗贼面前诵读圣经,表示对杀人的厌倦和感悟。什么事件令他如此转变?“邦妮的处境”中就有答案。


    同主演作品

     明星可左右滑动
    • 约翰·特拉沃尔塔
    • 乌玛·瑟曼
    • 阿曼达·普拉莫
    • 蒂姆·罗斯
    • 塞缪尔·杰克逊
    • 菲尔·拉马
    • 布鲁斯·威利斯
    • 弗兰克·威利
    • 布尔·斯蒂尔斯
    • 文·瑞姆斯
    • 劳拉·拉芙蕾丝
    • 保罗·考尔德伦
    • 布罗娜·加拉赫
    • 罗姗娜·阿奎特
    • 埃里克·斯托尔兹
    • 玛丽亚·德·梅黛洛

    用户评论

    • Jensen

      文森/Vincent,从厕所出来被打死的倒霉蛋,舞跳得不错
        朱思/Jules....懂圣经的黑哥们,后来金盆洗手
        米亚/Mia....可爱的吸毒女郎
        Marcellus....凶狠的黑帮头子
        Butch....收钱打假拳的家伙,怀揣祖传金表
        兔宝宝(Honey Bunny)/南瓜头(Pumpkin)...在餐馆商量怎么样抢餐馆的雌雄大盗
        
        好了,其它的人物边看边想你也能想起来了。下面奉上这篇强文。
        
        by Roger Ebert
        
        四天来我们都坐在黑暗中,一个场景一个场景地揣摩“低俗小说”这部片子。我们把影碟机倒来倒去,一会儿暂停,一会儿慢进。我们有整整300个人,而且还是很民主的:无论谁有什么发现,我们都停下来讨论。目标就是好好研究研究这部迷宫似的电影。
        
        当然,也有人不喜欢“低俗小说”。在美国票房超过一百万的电影中,这可能是最不受欢迎的一部了。一些人来信说,这片子太暴力、太表面化、太下流,“狗屁不通”,他们看了20分钟,30分钟,或一个小时,就走开了。然而对喜欢这部电影的人来说,昆汀·塔伦迪诺的电影是近年来的片子中最令人着迷的了。他们讨论影片的每个细微之处,那种热情程度恐怕只有讨论库布里克的“2001”时才出现过。在大学里的年轻人中间,就没什么近年来的片子能超过这部了。
        
        从“公民凯恩”到“沉默的羔羊”,我对很多电影作过这种一个镜头一个镜头的分析。我发现,要是你找来一大群对待电影态度严肃的人,坐在黑暗中,并请他们自由地发表看法的话,无论什么问题,都有人会给出答案。比如这次,毫无疑问,有一回在黑暗中发表见解的就是一个11岁左右的孩子的声音。
        
        四天过后,我越来越崇拜这部影片了。它比看上去要微妙、复杂得多。困扰首次看这部片子的人的那些问题,实际上在昆汀·塔伦迪诺和罗杰·阿弗里所写的剧本中(获得奥斯卡最佳剧本)都有解答。当然,第一次看的人是想不出来的。
        
        影片的故事是相互交织的,而不是按时间顺序展开,因此影片的首位得以呼应,片子的中间部分实际上都是在片子结尾部分的后面发生。其中的一个主要人物,甚至在被干掉了之后还在屏幕上出现。为什么电影用这种方式讲述?大概有三个原因:(1)因为昆汀·塔伦迪诺就像他的fans说的那样,很厌倦那种拖拖拉拉的线性故事线索。(2)使他的剧本类似于计算机上的“超文本”一样,比如你点击“金表”,会看到Butch的故事,点击“足部按摩”,就会看到文森倒霉的约会。(3)《低俗小说》中的几条主要故事线索都是以某种救赎结束的,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朱思大难不死,决定洗手不干。因此,尽管此时在时间并不是最后发生,把它放在影片结尾还是合理的。
        
        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觉得很暴力,但当我第二遍第三遍看的时候,发现它并非象我以前所想的那么暴力。但为什么看上去会觉得很暴力呢?因为片子总是用幽默的语言插科打诨,推迟暴力事件的发生。实际上,片子中只能统计出七个人的死亡:
        ——公寓里的三个小混混,椅子上一个,沙发上一个,厕所里一个,是被文森(约翰·特拉沃塔)和朱思(杰克逊)杀死的。
        ——马文,公寓里的第四个小混混,被文森不小心枪走火打死在汽车后座上。
        ——文森被Butch(布鲁斯·威利斯)干掉。
        ——当铺中两个人被干掉:掌柜Maynard和他的朋友Zed。
        ——还有两个人的死亡没有以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Butch在拳击场上打死的对手,和当铺地下室里穿皮衣的“the Gimp”
        
        与此相反,有几个人在影片中获救。米亚(Uma Thurman)过量吸毒还是被救活,Butch在地下室中救了Marcellus,朱思在餐馆中说服兔宝宝和南瓜头,救了餐馆中的食客们。还有,文森和朱思被人用枪乱射居然活了下来。朱思认为这是个奇迹,是上帝的旨意,因而决定洗手不干。而文森满不在乎,最终付出了代价。还有一条搞笑的线索是讲Butch的祖传金表是怎么辗转得以回到他手中的。
        
        在我们仔细的观影过程中我们发现影片中的许多暴力成分都被置于屏幕之外。公寓中的小混混被射杀时,镜头是对着文森和朱思的。给米亚皮下注射时,镜头在最后一刻切换为米亚突然坐起来。汽车后座的枪击我们也看不到。地下室中的暴力镜头是可见的,但也没超过一般的影片中打斗场面的程度。
        
        这部片子看得越多,你就越会强烈地感觉在故事情节的下面,隐藏着某种宗教意味的东西。很大程度上这与Marcellus的那个手提箱有关,就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中抢回来的那个。箱子里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看到里面有什么在荧荧发光。关于箱子里的东西有很多猜测,但我们恐怕永远不会知道了。我们注意到,开箱的密码是666——撒旦的标记。于是有人想,Marcellus脖子后面那条带子遮住的可能正是666这个号码,他就是恶魔吗?要知道,相信他为上帝所救的朱思活了下来,而蔑视上帝的文森最终死了。
        
        文森在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被Butch用枪打死(这部片子中人们上厕所的时候总是会出点事)。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一个细节是Butch用的枪是Marcellus的,他出去买吃的,把枪留在了厨房台面上。有人说:写剧本的家伙一点也不懒,他们把很多时间花在细节上,而这些细节大多数人不会注意到。
        
        片中还有一条线:许多武器都没用到正地方(没打到文森和朱思的枪,杀死文森的枪,汽车里走火的枪,本用来抢餐馆的枪,当铺里那几个家伙的枪)。而朱思思想上转变之后,他自己的枪甚至用来组织餐馆中暴力的发生。
        
        在片中不太重要的地方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小秘密。Jack Rabbit Slim’s(Marcellus给Butch交待任务的酒吧)里面吧台的waiter是Steve Buscemi扮演的。就是“落水狗”里面那个说话很快的粉红先生。还有三个在“落水狗”中出演的成员出现在“低俗小说”中,Tim Roth,Harvey Keitel,Tarantino。“落水狗”中有个Vic Vega ,可能与Vincent Vega有点关系。
        
        Butch在自己的公寓里偷偷走过一扇窗的时候,透过开着的窗能看到“Jack Rabbit Slim’s”的标记。还有一个极为有趣的地方,在当铺里能看到一个霓虹灯标志“Killian’s Red beer”,但有些字母坏了,剩下的是“Kill ed”,后来Butch骑Zed的摩托逃跑的时候,他看了一下摩托车的钥匙链,上面有个Z,把这个Z和“Kill ed”拼起来,就得到“Kill Zed”,事实上,那时Butch刚刚杀了Zed。摩托车的油箱上有个“Grace”,而Butch的逃脱不正是上帝的恩赐(Grace)。
        
        有两个镜头我们讨论的很多。一个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里大开杀戒时屏幕上的金色闪光,那是不是与手提箱有关?另外一个是Marcellus授意Butch打假拳的时候,正对着布鲁斯·威利斯的镜头。布鲁斯·威利斯的脸是半明半暗的,被竖向的分割了。分界非常清楚,我们甚至怀疑是不是用了化妆来增强这种效果。
        
        片子的对话非常幽默,有些地方显然是在向某些经典的著作致敬,不过形式比较现代,比较猥琐。片子开头文森和朱思讨论法国和美国汉堡叫法的不同,让人想起吉姆和哈克贝利·费恩关于法国人为什么不说英语的讨论。朱思总喜欢引用圣经以西结书的一段话,但其实只有一小部分是与原文相同的,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胡编乱造。
        
        这部片子的一个基本的策略就是用人物对话把暴力场景往后拖。比如,米亚在地上躺着快要死掉的时候,两个男人却在研究注射器的用法。片子的开头也用到这种手法,文森和朱思两人一边走在公寓的走廊里,一边讨论什么足部按摩。这时的镜头是一直跟着他们的。当两个人走到要去的那间房间门口,发现时间还不到,于是继续向走廊深处走去,并且还继续他们的讨论。但此时镜头停了下来,留在那个门口,似乎在用镜头语言告诉我们:这里才是故事要发生的地方。但两个人还在不紧不慢的说话,似乎连摄像机都不耐烦了,于是气氛就显得越来越紧张了。
        
        有些人很喜欢“低俗小说”,有些人则讨厌。但原因是一样的:因为这部片子似乎始终在玩弄观众的期望,从不按规矩来。它随心所欲地组织材料,相比之下美国当前的动作片已经陷入了一个公式化的泥潭。昆汀·塔伦迪诺扔掉了好莱坞编剧工厂里传授的所有那些条条框框,白手起家地创造了一种新的编剧方式。“低俗小说”有可能是未来五年内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因为它把我们从无数可以预见的公式化情节中拯救了出来。
        
        因此,谢谢昆汀·塔伦迪诺。
      转自天涯论坛 sandorf

    • Jensen

      好电影是一面镜子,你浅它也浅,你深它也深。

      《低俗小说》是1994年的电影,真正的电影爱好者都知道,1994年是个神奇的电影年,好电影一口气数不过来。但是《低俗小说》竟然杀出重围,获得了第47届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大奖,至今任然排在IMDB前几名。金棕榈代表专业审美,IMDB代表大众口味,充分说明了电影雅俗共赏的特点。

      但国内的观众,尤其是刚刚接触电影的年轻人,应该是很难体会到它的精彩,所以有很多疑问,然后就有很多胡说八道的,看起来很头疼。

      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个电影到底好在哪里。

      首先要知道一点,这是一部包含大量“抄袭”的拼盘式电影,注意“抄袭”是要打引号的,在电影领域一般叫做致敬。

      对于电影来说,致敬一两个镜头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低俗小说》在IMDB上统计出了100多个,致敬老电影和流行文化的桥段,整个是“天下文章一大抄”。

      镜头致敬我们可以找画面印证,文化习俗的东西却不好说。

      打个比方,中国人喜欢打麻将,你拍个电影用了麻将术语,老外就不懂了吧。

      《让子弹飞》里边张麻子为什么是九筒大哥呢?我们乡下打麻将就把九筒叫“老麻子”,这个估计很多中国人都不知道,你说老外怎么理解。

      我们说句“不三不四”,中国人都知道啥意思,翻译给老外听听【no three no four】,他要能明白了,我把26个字母都吃了。这就是文化的差异。

      《低俗小说》有三个故事,分五个段落讲完,并没有什么时空的循环,只是简单的插叙倒叙而已,结构很清晰。

      在当年,看惯了一个故事的观众来说,可能有点颠覆,对于现在的观众,叙事结构上反而不会有障碍,比如《权力的游戏》和《西部世界》这种美剧,叙事结构要比电影复杂得多。

      而且这种几个故事的电影早就有了,比如1963年的《黑色安息日》,也叫《吓人三次》 ,所以瞎吹什么“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叙事方法”,绝对是撸不到重点假装高潮。

      观感

      《低俗小说》这个片名,说的就是路边摊上卖的一些低俗的报刊杂志,所以想要从故事里面看出什么内涵来,基本就是走偏了。

      最初看这部电影的感受就真的是“低俗”,它颠覆了所有一本正经的传统电影,镜头关注着传统电影不会关注的细节,啰嗦、尴尬甚至有点恶心,就是不明白好在哪里,那时候什么金棕榈都是没有概念的东西,顶多知道个奥斯卡。

      但是很多场景都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被恶心到了。直到多年以后,电影看多了,经常发现某些镜头好像在《低俗小说》里出现过,然后会再找出来重看一遍,这种情况重复了无数次,电影竟然越看越好看。

      比如最难忘的扭扭舞片段,可能来自电影《八部半》,动作和感觉都极为相似。

      马沙和布奇讲道理,分镜头很像1989年的《越战创伤》,马沙的演员也是同一个人。

      布奇打死了对手,逃跑的出租车,和电影《出租车司机》里面的车型相同,车内的对话分镜头也相似。

      小女友和布奇调情的戏分,说喜欢他身上的汗味。这个和《愤怒的公牛》里面的情节相同,而且《愤怒的公牛》也是讲的一个拳击手的故事。

      马沙被爆菊,而布奇被绑在旁边排队等候,这个桥段来自1972年的电影《激流四勇士》,画面太尴尬了。

      文森开箱子发呆的镜头,和《美国往事》当中面条开帮会箱子的镜头相同,而那个耀眼的黄光可能参考了1955年的电影《死吻》。

      有很多是是而非的镜头,可能是致敬也可能不是,这就是一种感觉,信就信,不信就不信,并不重要。

      前面说过,流行文化不好验证,有兴趣的搜一下IMDB自己去查证。

      那么什么是重要的?

      大量致敬的大杂烩,并不能解释金棕榈大奖的由来,戛纳不会无缘无故,鼓励一个“抄袭”的碎片化电影。

      究其原因,电影叙事上很完整,而且观影效果很爽,对于专业人士来说,就是镜头语言成熟老练,而形式上又新奇独特;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就是越看越好看。

      影片的对白很密集,但是很多时候说的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信息,就是闲聊和耍贫嘴,感觉像生活录像一样的随意,就算错过几句话照样能接上。

      那么看多了之后就发现,其实我前面说的故事骨架也不重要,它们起的作用只是维持叙事的框架不散,真正有意思的反而是那些反常规的桥段。

      比如朱斯杀人之前吃了别人的汉堡,还要念一段圣经。

      比如马沙讲道理,镜头盯着布奇停留了很长时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场景交代和对话正反打。

      蜜儿吸白粉昏迷的那一段,剪辑手法也有点反常,连着用了几个蜜儿的面部特写,一个文森的镜头都没有,只有他的旁白,但你完全能想到他是个么神马样子。

      然后就是抢救那场戏,在粉店老板的家里,他老婆被吵醒很不爽,出来吵架,镜头不用正反打,就一直两边瞎摇晃,既紧张又真实,然后旁边沙发还坐着个懵逼的观众,非常搞笑。

      有一个地方更奇怪,就是第三个故事的标题【邦妮的状况】。

      邦妮在片子里面就没有正式出场,只有一个背影镜头还是吉米的想象。但正是因为有这个邦妮的存在,第三个故事的善后才有充分的理由。

      为什废宅吉米不怕警察怕老婆呢?电影里面看到的其实都是不正常现象,社会的主流还是像邦妮一样正常工作的良民,所以见不得人的东西才需要掩盖。

      我们平常看到的黑帮电影,基本都是疯狂的砍杀,或者枪战加飙车,老百姓死有余辜,警察总是最后出来洗地,哪有什么需要善后的情节。

      《低俗小说》就是一部反常规的电影,调侃了很多电影的不合理之处,而他自己关注的角度,都是吃喝拉撒和一些无法回避的生活细节。

      比如文森每次上厕所出来都会出大事,最后还死在厕所里头。

      比如很多故事发生的时间都是吃早餐的时间。抢劫快餐店是个什么操作?那两个二货研究半天认为抢快餐店最安全的,结果遇到两个杀手,把自己吓得半死。

      屌炸天的黑帮老大被一个小警察给爆了菊。迷死人不偿命的黑帮大嫂,因为吸粉过量搞得死去活来狼狈不堪。

      各种作死的拳击手处处有惊无险,最后还能带着呆萌女友逃出生天。

      这都是来源于导演对电影语言的把握,他知道人们看腻了一本正经的电影,就来个胡说八道的,制造了一个大概率意外事件的大杂烩,顺带着致敬了一百多个老电影,其实有很多也可能是嘲讽。

      关键是他还能HOLD住了,整体观感很流畅,如果是个笑点低的人,小心笑出内伤。

      发现没有,欣赏这部电影能获得极佳快感的前提是,你要看过很多电影,最好是看腻味了,一说看电影都有点烦,然后突然看到这么个电影,就会特别特别的惊喜。

      这是一部送给真正电影爱好者的礼物。

      比如2018年的火爆大片《头号玩家》,你玩过的游戏越多,看过的电影越多,就越有快感。

      很遗憾我们现在的观众生晚了,《低俗小说》已经成为被别人模仿致敬的经典。

      首先是从叙事的结构上看,这种几个故事交叉叙事的电影就多了,得奖的也不少。

      比如《撞车》、《通天塔》、《太阳照常升起》等等,各有各的特点,但都是非常优秀的作品。

      从镜头桥段来看,也有很多。

      比如1999年的《处刑人》,两个年轻的杀手就喜欢念着圣经杀人,其中一个就是年轻的“弩哥”,帅。

      《西部世界》的两大主角就曾经用对口型的方式,模仿了《低俗小说》的经典打劫片头。

      还有剧中蜜儿说她曾经拍过的一部剧,后来真的被拍成了电影,就是《杀死比尔》,还是她自己演的。

      那么有人说,经典我还是看不懂怎么办?

      不着急,谁还没年轻过?继续提高观影量,至少看个三百五百部电影,你才好意思说是个电影爱好者吧。

      注意了,几分钟看电影的那些不能算你看过了!

      然后你再回头细看经典,绝对是不同的东西。

      如果你看电影只图一乐,根本不在乎优劣,那别人为什么要拍得你能看懂?

      比如《邪不压正》好多人说看不懂,人家就入选了多伦多电影节,姜文还受邀请讲大师课,你说是谁的问题?

      最后一个,按照中国人的习惯,看个电影必须要找出个中心思想和教育意义,否则高尚的情操无处显摆,这都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功德。

      可是《低俗小说》这种电影,还真的可能没什么教育意义。

      比如这么说:三个故事相对独立又相互交织,描绘出一幅惊人的社会大图景,黑暗、暴力、荒诞、颓废,无情揭露了一个罪恶之城洛杉矶,深刻批判了万恶的资本主义。

      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吧,其实就是自带立场的偏执,属于毫无营养的废话。

      真正应该关注的是电影的镜头语言和趣味桥段的编排。什么是雅俗共赏?假如你是专业向,电影有很多技术的东西值得研究,假如你是普通观众,就体会它的笑点和视觉冲击力。

      好电影就是一面镜子,你浅它也浅,你深它也深。

      看到这里了,就点个赞在走啊!

      B站视频链接av31963695

    • Jensen

      预告:本文文字低俗,当然不是因为这部电影,我比昆汀·塔伦蒂诺的境界差远了。我是看到了一些对这部电影的“影评”之后忍不住要低俗一把。

      许多地方,尤其是豆瓣上洋溢着的对这部电影的溢美之词,其中许多都是无脑的膜拜,更多的是祭起“后现代解构式解读”的装X大旗,堆砌晦涩且狗屁不通的名词,直至歇斯底里。装X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可以觅见踪影的,我也要警惕。

      也有人跟我提过“我就爱看那些看不懂的电影,比如《低俗小说》”。当初这句话给我一个很深的印象,这部电影就晦涩难懂,至少也是《穆赫兰道》那样吧。看完以后,我发现这部电影一点也不难懂,没有任何难理解的地方,并且,人家名字都叫《低俗小说》,有个狗屁内涵。它的唯一内涵就是调侃和讽刺那些装X的电影。可叹这部反装X片被无数装X者簇拥着,抬上了神坛。

      上面两段话,我骂的都不是这部电影。其实这还是一部挺不错的电影。昆汀的风格之一,就是最彻底的颠覆、嘲讽我们现实生活中所奉行的那些规矩和道理。

      <图片1>

      先说这部电影的结构,有人说它是环状结构,然后顶礼膜拜。也许在这部电影诞生的1994年,这种结构是一种颠覆式的创新(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但是在今天,此类结构的电影已经多如牛毛,至少《记忆碎片》要更牛得多吧。没有觉得有啥新奇的,可能只能怪我看这部电影太晚了吧。其实根本谈不上环状,就是把故事线索拆成几个人,每个片断有不同的主角,然后首尾呼应。从叙事结构上来膜拜这部电影,仅仅是因为它诞生于1994年么?

      真正我觉得此片NB的在于情节和语言。导演的境界已经超越了玩世不恭,是彻头彻尾的嘲讽。因此本片情节很荒谬和“低俗”,比如布鲁斯·威利斯的传家宝是通过他爸和战友藏在屁眼里才保存下来的,还说的一本正经,满面深沉。

      <图片2>

      约翰·特拉沃尔塔两场动作戏都是拉完屎发生的,在马桶抽水声中,一场是拿枪解围,一场是被人乱抢射死。布鲁斯·威利斯和黑帮老大一起被绑架,那气氛渲染的,观众都以为那两个绑匪是变态狂,会拿把电锯把他们切成一块一块的之类,结果呢,嘿嘿谁看谁知道。布鲁斯·威利斯的女朋友,大祸临头逃跑的上摩托前还唧唧歪歪,让人恨不得扇两巴掌。塞缪尔·杰克逊遇到一个白痴朝他连开数枪,结果一枪未中,于是他认为这是神迹,是上帝的召唤,当即决定金盆洗手。乌玛·瑟曼吸毒昏厥,打扮得像耶稣的毒贩子却在这紧要关头到处找医学指南。

      <图片3>

      昆汀亲自出马的那一段,两个人开着一辆载着无头尸体到处都是血的车来他家,他想到的是他老婆发现了会闹离婚。如此种种荒唐怪诞的人和他们的言行,造就了《低俗小说》的“低俗”和对好莱坞正统大片乃至道貌岸然的社会的嘲讽。

      <图片4>

      这样的情节离不开彪悍的台词。这是一部十分聒噪的电影,每个角色都絮絮叨叨,废话连篇。但是这高密度的台词非常好的迎合了本片荒诞的气氛和情节,而且还非常好笑。

      再说这部电影的“内涵”。我觉得它的内涵就是没有内涵,彻头彻尾的嘲讽那些装内涵的电影和人。结果它不幸的被一群它所唾弃的人填塞了很多“后现代解读和内涵”。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风格独特,也许在那个时代开创了一个风格的先河。最最可悲的是,这部反装X片被一堆装X犯簇拥着,狂欢着,尖叫着。也许昆汀知道了这种状况,会苦笑一声,咒一句f**kers吧。

      <图片5>

      微信公众号:肥嘟嘟看电影(feidudumovie)

    • Jensen

      《低俗小说》(我觉得这名字比什么“黑色追辑令”好得多)是我近8年来一再重看的片子,从录像带到VCD再到DVD,画质也许有所改进,情节也熟得不能再熟,却每次都有感动。QUENTIN TARANTINO的电影我不知道算是哪一类,应该不是主流的好莱坞,这一部的冲击力带动了对他此前此后的系列产品的追捧,至于到底其中高低上下,只有看过的个人决定了。TARANTINO这部影片的窜红,让JOHN TRAVOLTA这种没大脑的家伙咸鱼翻生,SAMUEL JACKSON和UMA THURMAN一炮而红,而他本人的走红,又间接地带动起吴宇森、徐克、周润发等等一系列香港影人的进军好莱坞。这些我就不想多说了。
        这是一部把镜头压低跟踪小人物的影片,写的都是市井里的琐事,也许有点刺激,但在主流电影里绝不会用那么长的篇幅来写这么简单的故事,而且把BRUCE WILLIS这样的如日中天的红星拉来当配角用,这不浪费吗!但是TARANTINO有他自己的主意,他要用这个电影解释一个“酷”字。这个字是这样写的,故事平淡着就到了血淋淋的暴力,你们不是要刺激要见血吗,弄个真的看看;情节的变化是看惯主流文化的我们预见不到的,因为就像现实生活一样,太多的因素影响着故事的运行;每个人都有,都要坚持自己的性格—其实谁是主角真的很难说,也许只是TRAVOLTA出现的时间多而被任命为主角—所以诸多彼此相异的个性在推动着故事的进行,而不完全是情节;叙事的次序:每个人都会同意,低俗小说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此,也影响了后来其它影片的结构,这是几个独立的故事,当然有先后,但是被打乱了重新排过,在接近尾声之前,我们都会觉得TARANTINO不过是虚张声势地利用次序变化耍个花枪。
      个性,太多的个性
        文森特/JOHN TRAVOLTA:阴阳怪气、性格不稳定的枪手,像是为TRAVOLTA度身定做的,他此后在其它影片里的身份就是这样:贴近这样的,成功,否则铁定完蛋。和MIA/UMA THURMAN的跳舞一段,当然是为了唤醒观众对他曾经是飙风舞男的回忆;和SAMUEL JACKSON演的JULES相比,文森特就像传统故事里面对正面人物的陪衬,所以当他一从卫生间里走出,就被WILLIS用他自己的微声冲锋枪很窝囊地打死,实在是应该,没人会为主角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去而遗憾。(有趣的是,他在这部影片里一共表演过两次去厕所拉屎,每次出来都碰上点儿事儿) 他去荷兰避风了一阵子,所以对毒品文化有了欧洲式的认识,好象比纯老美的更斯文和艺术些,就像他的名字总让我觉得像是后来改的,为的是和梵高挂上点关系。他和JULES讲欧洲人给汉堡包改名字的那段我特喜欢,两个大老爷们儿在去杀人的路上,像两个老土似的讨论起一桩桩鸡毛蒜皮事,认真地要命。
        狼先生/HARVEY KEITEL:我猜他得到这个角色是因为TARANTINO本人太喜欢他的那种酷劲儿,专门设给他的(我猜对了!)。他穿着晚会礼服,有条不紊地处理打花了脑袋的尸首和喷了脑浆的汽车,尽管通宵没睡,精神头儿不足,但是帅劲儿一点没减。他不会跟文森特、JULES这样的老粗动气,无论Jimmie奉上的咖啡怎么样,他都会客气地致谢。他是绅士,也是冷血的专业人士,所有人都尊敬他。完事后乘跑车一溜烟地离去,文森特和JULES面面相觑,肯定想说世界就是不平等的!
        拳击手/BRUCE WILLIS:这个角色也必然是WILLIS的,十分符合他在成名作DIE HARD里面的路数:倔强、狂放不羁,内心柔软的小人物。鉴于大家都对他的这种出场非常习惯,这儿也不说了。
        JULES/SAMUEL JACKSON:这是本片真正最重要的角色,这个角色因为SAMUEL的出演而精彩,他本人也因此一炮而红—但我个人以为,他此后在其它影片里的人物就再难见到这个JULES一样的个性化。他在每次杀人前念的那段经,如果换个人,怕就没有这么有力量,这段经的意义在于我们可以透视JULES的愤怒,发现他的内心。
        黑社会老大Marsellus Wallace:他的酷来自于他的身份,他可以拿腔拿调地跟人说话,因为他是老大,他说什么别人都得乖乖儿地听。他一字一顿地说:“…Pride only hurts(自尊心只能带来伤害)”,拳击手可以不理他,出于自尊和计谋赢了比赛,但是这会儿在他面前就只有乖乖儿听着。情节的发展却跟他开了大玩笑,他被人操了屁股。
        记不住名字的、拳击手的那个小蜜:她是这个影片里唯一一个性格懦弱的角色,给人特别柔软的感觉。跟MIA那样的大蜜比,她太娇小了,也不大有可能泡上大老板(泡上也会被甩掉)。然而在浑身汗臭的拳击手这里,她是冷酷生活的唯一补偿和幸福。她的性感是男人们希望的,她的无能给故事增加了真实感。
        其它角色:太多了,都写不过来。就像那对抢快餐店的英国夫妇、卖毒品给文森特的毒品贩子。
      小人物的胜利
        拳击手赢了,为了尊严,为了他上辈人们藏在屁眼儿里的那块表,他还以德报怨地救了黑社会老大,换取了自由。
        百无聊赖的老大媳妇儿MIA扎扎实实爽了一次,勾引LG的酷保镖,赢了跳舞比赛,吸了过量毒品死过去又吉人天相地活转来。
        改邪归正的年轻人Jimmie(导演自己),老婆去上夜班,损友们就开着装着死尸和喷着脑浆的汽车进了家。老婆早上回来时如果没搞定他就完了,幸亏有高人来帮他三下五除二地料理了一切,刚好啥事也没有。
        在餐厅抢钱的英国夫妇,一看就是那种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的笨贼,好不容易想起个妙主意却又撞到黑社会杀手的枪口上。幸亏杀手回心转意,放弃了暴力生活,还居然允许小贼们携着抢来的钱离开。阿弥陀佛!

        老大就比较倒霉:媳妇儿大张旗鼓地偷汉子他却一无所知,设计好的拳赛跑了水,赔了一大笔;连上街买点快餐都被撞了个稀里哗啦,然后被装进地窖里被操了屁股。

        这是小人物的胜利,尽管他们靠的都是运气,却都摆脱了灾难,甚至赚了一笔。我们这些郁闷的大多数,可不是就指望这点儿吗?所以有这么多人爱看,因为这样的结局。

        然而,总是有个然而,JULES这个一脸狠样儿的黑人黑社会杀手却成了这个低俗故事的亮点。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中国人常说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由愤世嫉俗的职业杀手,到决心引退江湖的平凡人,他经历了一个对暴力厌倦、自省的过程,当然我们并没有看到这个过程。和他的搭档文森特相比,JULES显得更有脑子,更踏实。他忠于老大,知道行事的分寸,在他的杀人工作上冷静、有控制力,甚至能在鲜血淋漓中表现他的幽默;但是他成不了“狼先生”那种角色,那是白领的狠角色,可以打白领结去参加晚宴的杀手。他是一个糙人。但是没人能禁止糙人也思考。JULES思考的结果就在华彩的最后一个乐章,他把45口径的手枪顶在要抢他的小贼的脑袋上,又念了一段冗长的“杀人经”,然后把话头一转,放弃了暴力。
        一个充斥暴力和黑色生活的自我申明为“低俗”的故事,最后以非暴力收场,就像当头棒喝一样。

        这部1994年的电影没有这两年花哨的电脑特技,也没有俊男美女的魅力,演技吗也谈不上,因为每个人只不过都在表现个人的本色(看看TRAVOLTA吧),只是一个另类的导演在讲一个以前没人这么讲过的故事,美国、暴力、毒品、畸形性心理,但是不低俗。

    • Jensen

      《低俗小说》已经成为了一种标志,但凡说自己喜欢看电影的人,《低俗小说》是不能没看过的。但凡看了的人,《低俗小说》也是不能不说好的。但是《低俗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很多人都用一句“环状结构”或者“多角度”带过,然后大谈电影对白如何如何引人入胜。
      《低俗小说》究竟好在哪里?确实好在其“环状结构”和“多角度”上,但什么才是“环状结构”和“多角度”以及这两者到底妙处何在呢?
      所谓“环状结构”可能相对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影片中各个段落的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等等。这样的结构,在本部电影中,被导演用来暗示暴力故事的周而复始,不断出现。也就是说在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
      所谓的“多角度”,除了是以不同角度来观察同一事件外,更多的是展现不同环境和状态下,人的角色的改变。在这一点上,塔伦蒂诺的观点更像是电影界的雅克·德里达(解构主义哲学大师)。
      据几个例子:在“香艳故事”中作为男主角的文森,相对于米亚(乌玛·瑟曼)在故事中的形象是保护者,可以说是相当正面的角色。但是到了“拳击手的故事”中,文森变成了一个只露了一面就被射杀的无名之辈。如果割裂开来看这两个故事的话,文森的角色毫无疑问在两个故事中大相径庭。
      再比如:朱利斯(萨缪尔·杰克逊),在与文森一起射杀公寓中的人时,毫无疑问其形象是一个“杀手”,但是在影片的后面,邦尼和南瓜头抢劫餐馆时,很明显朱利斯的形象已经不再是“杀手”而是一种拯救者的形象。
      这样的“多角度”无疑是在告诉我们,在一起事件中的每个参与者,都有其自己参与到该事件中一系列原因和自身的状态,而处于不同时间和状态中的同一个人,其角色也是大相径庭的。
      影片的对白和表演固然也很精彩,但我个人认为,结构上的巧妙和深意,才是《低俗小说》的精彩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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