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公爵

最后的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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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常见问题

    1、Michael,Waldman 主演的电影《最后的公爵》来自哪个地区?

    爱奇艺网友:电影《最后的公爵》来自于英国地区。

    2、《最后的公爵》是什么时候上映/什么时候开播的?

    本片于2015年在英国上映,《最后的公爵》上映后赢得众多观众的喜爱,网友总评分高达6678分,《最后的公爵》具体上映细节以及票房可以去百度百科查一查。

    3、电影《最后的公爵》值得观看吗?

    《最后的公爵》总评分6678。月点击量400次,是值得一看的纪录片。

    4、《最后的公爵》都有哪些演员,什么时候上映的?

      答:《最后的公爵》是上映的纪录片,由影星Michael,Waldman主演。由导演Michael,Waldman携幕后团队制作。

    5、《最后的公爵》讲述的是什么故事?

       答:纪录片电影《最后的公爵》是著名演员Mic 代表作,《最后的公爵》免费完整版2015年在英国隆重上映,希望你能喜欢最后的公爵电影,最后的公爵剧情:Created by the monarch, Dukedoms are gradually becoming extinct - the last one was created by Queen Victoria. In this one-off documentary Michael Waldman meets some of the last vestiges of this level of British aristocracy, and asks what has become of those who remain.   In 2012 South African Bruce Murray found himself becoming the 12th Duke of Atholl and heading up the only priv..


    同主演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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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chael
    • Waldman

    用户评论

    • Jensen

      现在英国共有28个公爵,24个非王室公爵,最近一次封非王室公爵还是维多利亚女王执政的1888年,这些非王室公爵,上一次集体出场是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登基的时候。

      一晃儿半个多世纪过去了,这些非王室公爵后代的现状又如何呢?摄制组挑了几个很有代表性的公爵后代介绍了,确实让人有点儿五味杂陈。

      1.Lady Rosemary Mildred Spencer-Churchill ,10th Duke of Marlborough小女儿,是英国女王登基仪式的六个侍从女官之一,听她讲过去的故事,非常有意思。

      a.谈到布莱尼姆宫,lady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自己觉得没什么特别的,就是自己生活过的一个地方。要知道布莱尼姆宫,别名丘吉尔庄园,是英国园林的经典之作。1987年,这座官邸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它还是十八世纪王室建筑物中最状观、最漂亮的一个。这就是真贵族啊!咱觉得金碧辉煌宫殿一样的遥不可及的地方,就是人家一个从小生活的地方,比不了比不了。

      b.透露的小秘密:小时候在绘有她祖父(9代公爵)祖母爸爸(10代公爵)叔叔的画,就是下面这幅画的右下方之处,放着一把匕首。据说是为了一旦出现火宅,就把这幅画沿着画框划下来,然后扔到窗外。

      John Singer Sargent绘制

      c.讨厌斜着放的一切。吐槽布莱尼姆宫展览陈设,摆放的都是桌椅,还有斜着放的。

      d.是英国女王登基仪式的六个侍从女官之一,是头一个公爵的女儿担任这个职位;因为女王选了她当侍从女官,有两个贵族还抱怨,没有让她们的女儿当。lady给的评价是The others are daughters of Earls. They are way below me。

      e.从来没有和父母讨论过当侍从女官这件事,当时也没有讨论,她说爸爸在第一排,应该能看到我(实力炫耀地位)。他们都着急回家吃烤牛肉。

      2.非洲南非老哥人在自己的小商店坐,爵位从天而降。于是在2012年,南非老哥Bruce Murray成为12th Duke of Atholl,领导了欧洲唯一一支私人军队——the Atholl Highlanders。难怪老哥背不全继承爵位名称。

      a.这个爵位空头头衔,领地、房子的管理已经被上一代公爵的女性家族成员进行管理。

      b.这个家族保存了大量由国王签发的拥有土地凭证原件。

      c.苏格兰男人穿苏格兰裙子的时候,真得挂空挡,不穿内裤的。。。

      d.老哥每年回来大概30天,平时还是在非洲老家,他老爹对这个爵位继承没有太大感觉。

      3.Lady Camilla Dorothy Godolphin Osborne 她父亲是 11th Duke of Leeds。如果她是男孩儿,她就是12th Duke of Leeds,因为他父亲就只有她一个孩子,女孩儿没有继承公爵爵位的权利,所以这支非王室公爵绝嗣了。并且能表示身份的就剩下几本书和三个王冠了,分别是公爵王冠、公爵夫人王冠、侯爵小王冠了。

      a.她祖母生了四个女儿,才生了他爸爸。

      b.她爸爸继承爵位之后,就把老宅hornby castle给买了,到处避税生活。

      c.她爸爸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第一任妻子塞尔维亚芭蕾舞者,结婚当天,她祖母是一脸担忧、愁容;第二任妻子是她妈妈,然后两人年龄差距特别大,她妈妈和她爸爸的年轻的保安队员相爱了,后来就离婚了;第三任妻子是个小气鬼,因为她爸爸把家族的钱都留给自己的小女儿了,气得当着lady的面发牢骚。

      d.去克里斯蒂吃饭的时候,她因为是公爵之女,可以做到主人的右手边,一个穿得比她好、珠宝戴的比她多的女士,只能坐在主人的左边,那个女人也特别的生气,她心里暗爽。

      e.她还是感慨道,如果她和她爸爸不是这个身份,也许都会过得更快乐吧!

      4.Murray de Vere Beauclerk,14th Duke of St Albans,祖先是 King Charles II 和Nell Gwyn私生子。现在是特许会计师,祖宅已经做为hotel了,现在住在伦敦,家族油画还有一些,自己不太上心公爵的事情,但是他的第三任妻子还是挺上心的。向拍摄者展示了公爵及公爵夫人冠冕和加冕袍子。

      a.唯一的儿子是个业余历史研究者,想上演一部剧,讲述家族的一代隐秘历史,探讨为什么三个男孩有两个人都罹患了精神疾病,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第10代公爵锐意进取,可没想到三个儿子中就疯了两个的悲惨经历—— 长子是11代公爵,罹患抑郁症,终生被拘禁在精神病院;次子是12代公爵,终身未婚;幼子被人遗忘在精神病院里。

      5. James Graham ,8th Duke of Montrose,是少数几个还在上议院的公爵之一,他的家族在近300多年的苏格兰英格兰历史中,占有重要一席之地,他家族的第四代侯爵成为第一代公爵,平时他是个hill farmer ,照顾照顾羊。家族参加了多个英国历史重要时刻,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合并。

      a.远远看到一个羊四脚朝天后,赶紧走过去,帮羊翻身,那是只怀孕的母羊,因为肚子太大了,所以自己不能翻身。老人家帮羊翻身后,羊就欢快地跑走了,老人家说,这要是来晚了,这只羊一直四脚朝天,母羊可能就得死了。

      6.David Manners, 11th Duke of Rutland,公爵本人都没有出镜,家族的公爵职位来自于母系祖先向安妮女王要来的,所以,家族女性很强势是有传统的,所以The Duchess of Rutland代夫出镜。全家还住在Belvoir Castle。

      a.公爵夫人是个威尔士农民的女儿。

      b.夫妻二人暂时分居,公爵住在一个塔楼里研究家族历史,公爵夫人住在另一个塔楼里,管理城堡工作(房子大,分居都很方便)。

      c.城堡里有365间房间,公爵夫人和政府协商,一年只展出30天,剩下的承包打猎高级住宿等活动。挣钱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维持这么一大座城堡的花销。

      d.公爵夫人很努力,生了3个女儿后,又生了2个儿子,这次公爵爵位不会旁落了。很强势,清除了城堡所在地的一些闲职人员,节省开销。

      e.女儿们觉得自己不用继承爵位也很好,这是一个很沉重的担子,让她大弟弟承担好了,他可以承担得很好的。

      f.小儿子曾经问公爵夫人,是不是我哥哥死了,我就能当公爵了。公爵夫人觉得,好好和孩子们讲清楚,他们能理解继承制。

      g.边开车、边喝茶,非常英国人。

      7.12th Duke of Marlborough ,开头lady rosemary的侄子。这哥们儿之前据说就是个混世魔王,但没办法,命好,继承爵位,房屋资产有人托管,让人羡慕嫉妒恨。

      最后,虽然非王室公爵,有的绝嗣,有的变卖家产,有的与普通人无疑。但就是这种私有制、这种继承方式,才成就了英国的历史和文化。

    • Jensen

      实在忍不了爵位这玩意儿了,一口气正本清源,知乎+Google各种扒,理了一套自己能看懂的笔记出来。

      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或count)、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五级世袭贵族(Hereditary Peers)

      勋爵(lord)不是一种爵位,而是一种称呼,其使用比较复杂,主要有如下4种情况:

      1.在世袭贵族中,侯、伯、子、男爵都被通称为勋爵。这个通称就是指最为常见的称呼,也就是说在一般场合里贵族们都被称为“某勋爵”的称呼,在非常正式的场合里才用“某伯爵”、“某男爵”的称呼。但是最高的爵位——公爵是个例外,不论在什么场合都被称为威灵顿公爵

      2、世袭贵族里,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某些公爵、侯爵的长孙,以及某些公爵的长曾孙,被尊称为勋爵。世袭贵族的长子是他们爵位的继承人。

      公、侯、伯爵们通常有两个以上的头衔,在称呼他们的长子时,会“借用”其父亲众多头衔中的一个头衔。公、侯、伯爵的长子都享受借用较低头衔并被称为勋爵的待遇;而某些公、侯爵的长孙(长子的长子),甚至某些公爵的长曾孙(长子的长子的长子)也享受这个待遇,这些人也都被通成为某某勋爵。

      这些长子、长孙、长曾孙的称呼被称为礼节性头衔(courtesy titles),这些头衔其实都是他们家长的头衔,并没有被他们所继承,他们只是借来作为自己的称呼,以彰显自己作为贵族家庭继承人的身份。当长子继承爵位后,他就自然使用他父亲的最高头衔,而他的长子就会使用他原先用的礼节性头衔。

      3、公爵、侯爵的幼子(除长子外的其他儿子)被尊称为勋爵。公、侯爵(这里的侯爵必须本人是世袭贵族,不包括依照第2条被尊称为侯爵的人)的幼子们不是贵族,通常也没有机会继承爵位,但是依然可以享受勋爵的尊称。

      具体的方法是:以勋爵的头衔冠于本人姓名之上,以“勋爵+教名(名字的第一个部分)”作为日常称呼。

      比如,英国首相丘吉尔的父亲伦道夫·丘吉尔(Randolph Churchill)是

      马尔巴罗公爵(The Duke of Marlborough)的第三子,

      被尊称为伦道夫·丘吉尔勋爵(Lord Randolf Churchill),简称伦道夫勋爵(Lord Randolf)。

      与第2条所说的情况不同,这种尊称是终身性质的,只要当事人不继承或者受封爵位,就会终身享有这种称呼。伯爵、子爵、男爵的幼子没有这种待遇,不被称为某勋爵。

      4.英国于1876年设立了“常任上诉贵族(Lords of Appeal in Ordinary)”,通称“法律贵族(Law Lords)”,专门册封一些法律人士为贵族,使他们进入上议院,方便上议院履行司法职能;1958年又设立了终身贵族(Life Peers),不限制受爵者的背景。这两种爵位都是只及己身,后代不能继承。

      这些贵族一律使用男爵头衔,并参照第1条通称为勋爵,比如著名法官阿尔弗雷德·丹宁(Alfred Denning)被封为“丹宁男爵(The Baron Denning)”,通称丹宁勋爵(Lord Denning)。法律贵族的制度已于2009年废止,现有的法律贵族身故后,这项制度将完全消失;而终身贵族的制度则延续至今。

      5.苏格兰的司法院参议官(Senators of the College of Justice)。苏格兰有自己一套独特的司法体系,司法院(College of Justice)大约相当于苏格兰的最高法院,司法院的法官称为参议官(Senator)。这些法官在成为参议官后,每个人都获得一个勋爵的头衔,比如法官柯林·萨瑟兰(Colin Sutherland)在成为司法院参议官后获得卡洛威勋爵(Lord Carloway)的头衔。这个头衔也是终身享受的,在法官退休后还继续保留。但是要注意,这种勋爵是纯粹的称号,不包含任何身份、等级上的意义,不是贵族(peers),也不被视为贵族体系的成员。

      而西方贵族体系一般是层层分封,而且具备对应领地的统治权。

      公爵(duke)的拉丁词源是领袖(dux),原本是罗马人对蛮族诸部落军事统帅的称呼,本身就可以独立成国;即使是被王国吸收之后,公爵也具备很大的自主权,在领地内的某些权利甚至可以与国王相抗衡。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Royal Duke)有所不同。

      侯爵(marquess)词源是拉丁文边疆(marca),一般可以认为是边境伯爵的意思,比起一般伯爵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尤其是军事权力。所以侯爵的上下限很不稳定,能力强运气好的可能实际上等同于公爵,过得差的那就和一般伯爵没啥两样,甚至可能会因为边境冲突还有所不如。

      西方贵族体系的核心是伯爵(earl)。法语伯爵(Comte)出自拉丁文侍从(comitem),是大公或国王的直接下属,是核心的行政与军事单位,而伯爵的封地Count,即是英国的行政区划郡(county)的词源。

      英国的伯爵(Earl)词源为部落首领,更强调在领地内的权威(但女伯爵、伯爵夫人是与大陆系一致的countess);而大陆系侍从含义则更强调对上级的责任,这里也能看出来双方集权程度的不同。通常而言把伯爵理解成郡领主、郡主是不会出现太大偏差的。

      子爵(viscount)就更好理解了,vis-vice副手,count-comte伯爵,子爵即伯爵的副手。一般将子爵完全视为伯爵的下属是不准确的,子爵传统上是由国王指定给伯爵的助理,一般负责伯爵领地内的司法或税务工作;当然子爵也可以有自己的领地。

      所以与公爵、侯爵、伯爵不同,子爵并不一定和地名连在一起,也可以和姓或者家族连在一起。

      男爵是欧洲贵族体系的基础,词源路径是战士(baro)-分封土地(per baroniam)-男爵(baron)。男爵一般受封一个小城镇,管理并收税,同时训练一队骑兵,并在战时带领自己的部队听从征召出战。在英国男爵是正式贵族的最低等级,也是进入上议院的最低要求,现代以前,所有正式贵族甚至直接自动成为上议院议员。所以现代化之后,为了让某些领域尤其是法律领域的专家进入上议院,特地推出了终身贵族制度,除了不具有封地外一切待遇等同男爵但是不能世袭。

      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Baronet从男爵 Knight 骑士

      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Sir)是英国荣誉制度中,对“骑士”和“从男爵”的一种敬称。

      在英国,“爵士”是对骑士的正确称呼,地位在贵族之下,爵位非世袭。

      与Lord相对应的是//非正式贵族阶级的通用头衔是Sir//这两者被翻译成勋爵与爵士简直是对整个爵位体系翻译的毁灭性打击,还不如翻译成领主和大人/长官呢。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King/Queen 国王/女王

      Crownprince 王储,在英国称Prince of Wales,即威尔士亲王

      Prince 亲王或王子。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之意,而非具体的爵位。女性称Princess(公主),国王长女称Princess Royal,即“大公主” 。

      其中皇帝/女皇和国王/女王称“Your Majesty”,亲王和公主称“Your Highness”,公爵称“Your 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统称lord,即勋爵

      公爵夫人/女公爵Duchess,封号与地名连结,Lady与名字连结

      称呼某人为爵士必须连名带姓一起称呼,万不可只称呼姓氏,否则是对其本人的不敬

      英文中主要有Archduke和Grand Duke两种。这两个称谓本身起源于西欧,在德语中最常见,分别是Erzherzog和Groherzog。另外还有一个类似的词Grand Prince。

      现在能见到的Archduke 几乎全是用于哈布斯堡家族中,其实就相当于其他国家的“国王的儿子——王子”的称谓——这边先不用prince这个词。比如跟拿破仑打仗的查理(卡尔)大公,还有一战前被刺死的那位,都是皇帝亲子,但都叫archduke。

      Grand Duke有两种用法,一种就是某些君主国(大公国)的国君,比如卢森堡大公(Grand Duke of Luxembourg)。该用法其实是grand duke的本义。

      Grand Duke(女性Grand duchess)则可以认为是一个高于duke而低于king的爵位,就如其英文和中文字面含义那样。其意思和使用范围要广的多,不像archduke那样单一。

      等到拿破仑时期,欧洲的旧秩序被打破,不少国家的君主进而自称大公(grand duke),他们的国家也就升格为大公国。后来的维也纳会议也默认并支持了这种作法,于是先后出现了十几个大公国。

      而还有一种用法则来自于Grand Prince。 Grand Prince是个起源于东欧的概念。在中世纪那些东欧国家的君主最初都被翻译成king,但后来发现这种对应不够精确,那些国家的体系相对西欧封建国家显得更为松散。于是 grand prince就被用来称呼这些国家的君主。而在英语和法语中,grand prince通常被不严谨地直接用grand duke代替了。尽管那些被称为grand prince的君主在斯拉夫或波罗地海语中的头衔其实更接近于king,而非grand duke。所以在中文翻译中,我们都常听到莫斯科大公,芬兰大公等等,实际上正确的叫法应该是Grand Prince of Moscow和Grand Prince of Finland。 英语中grand duke可以称呼那些西欧大公国国君,也可以称呼一些东欧国家的国君,看上去区别不大,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来源。

      Grand Prince最初作为国主的称谓,后来随着国君们获得了更高级别的称号,如tzar,grand prince(grand duke)也就被用来赐给王室成员。就像中国有了皇帝,王就贬值了,archduke也是如此啊。 故而grand duke/duchess的另一种用法就是称呼那些东欧王国国君的子女,也就相当于其他国家的“王子”的称谓,典型的像用于称俄国沙皇的子女。另外沙皇子女原先还有另一种称谓:Tsarevich和Tsarevna,不过这种称呼被彼得一世废除了。

      prince这个词,在德语中是有两个词与之对应,Fürst和Prinz,在英语中则被草率地统一翻成了prince。这个词因为英语的关系,常常被翻译成“亲王”,其实该爵位在贵族等级中甚至要低于公爵,但比伯爵和侯爵要高。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prince(亲王),实为Fürst,比大公要低。也有人在翻译时干脆根据其实际等级译为侯爵,以避免理解上的歧义,据称日本人多是这样翻译的,比较严谨。

      这两个词的区别其实很大,Fürst强调的是统治地域的概念,换而言之,必须拥有领土。而prinz则强调血缘概念,必须是王室的成员,可以没有领地。所以这个词在中文里翻译为“王子”是比较贴切的。可见prinz跟上述那些表示“王子”的概念是相同的。问题是,在德语国家中,prinz并不作为一种正式的爵位,而只是对王子们的一种尊称,王子们还有正式的称号,比如大公、公爵一类。

      这里有几个典型的例子,列支敦士登在中文里被称为公国,国主被称为“亲王”,而在英文中则称为prince of Liechtenstein,让人感觉莫名其妙。如果看德语就明白了:Fürst von Liechtenstein。(侯爵)

      另一个更清晰的例子是英国王太子的称号Prince of Wales,在德语中被称为Fürst von Wales,而不是Prinz von Wales,但可以称他为Prinz Charles。至于为何用Fürst,我认为一方面的原因是用Fürst来强调领土概念,另一方面,prince of wales是爱德华一世征服威尔士后获得的一个外来称号,之前威尔士是有自己的国君的,用Fürst来对应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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