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伊尔凡·可汗,康柯纳·森·沙尔玛,塔布,内拉吉·卡比,索姆·沙,普拉卡什·贝尔拉迪,什沙尔·夏尔马 主演的电影《罪恶》来自哪个地区?
爱奇艺网友:电影《罪恶》来自于印度地区。
2、《罪恶》是什么时候上映/什么时候开播的?
本片于2015年在印度上映,《罪恶》上映后赢得众多观众的喜爱,网友总评分高达4410分,《罪恶》具体上映细节以及票房可以去百度百科查一查。
3、电影《罪恶》值得观看吗?
《罪恶》总评分4410。月点击量1次,是值得一看的恐怖片。
4、《罪恶》都有哪些演员,什么时候上映的?
答:《罪恶》是2015-10-02上映的恐怖片,由影星伊尔凡·可汗,康柯纳·森·沙尔玛,塔布,内拉吉·卡比,索姆·沙,普拉卡什·贝尔拉迪,什沙尔·夏尔马主演。由导演梅克纳·古勒扎尔携幕后团队制作。
5、《罪恶》讲述的是什么故事?
答:恐怖片电影《罪恶》是著名演员伊尔凡 代表作,《罪恶》免费完整版2015年在印度隆重上映,希望你能喜欢罪恶电影,罪恶剧情:影片由印度的谋杀悬案及调查改编14岁的花季少女Aarushi,是Talvar夫妇的掌上明珠。Aarushi在深夜被谋杀于自家卧室,惨案发生当晚,夫妇正在隔壁卧室酣睡。除少女Aarushi被谋杀外,45岁的仆人Hemraj Banjade的尸体在很晚时候也被粗心的警察发现。
看完整个影片,心都是寒的。不是罪人的却成为罪人,是罪人的却逍遥法外。 对法律赤裸裸的讽刺。
一个花季少女被人杀死,对家人本就是一种很承重的打击。第一次,警察不负责任的现场调查,凭主观认为是女孩和仆人私通,被父母杀死。第二次,来了CDI调查,专业的团队,凶手就在眼前,却不能公之于众。第三次,来了退休的警察调查,依旧是坚持第一次说法。到最后,二和三PK,只有2个人代表正义的二方,又怎么能斗的过一堆
14岁的小姑娘司路堤在家被杀害,来看看侦破案件过程中的各种罪恶
1、地方警官对现场没有保护,致使所有犯罪证据被毁掉,但他口嚼东西,恭恭敬敬的接着领导电话,口口印度万岁,一副媚上的嘴脸,这是玩忽职守的罪恶。
2、警察迫于要么破案要么辞职的压力,基本上用想象的方式,仅因河边抛女儿骨灰父亲拉梅斯随口说了夜里2点去世,就向媒体公布真正凶手找到了,就是拉梅斯夫妇把女儿和仆人金波尔杀了,这是疑罪从有的罪恶。
3、司路堤的母亲坦登接受电视采访,专家说一个失去女儿的母亲却有如此冷静和逻辑,死的是不是她的女儿。各种自媒体在司路堤家下演示者父母如何杀死自己的女儿的热点,以赚取流量,这是媒体捕风捉影、妄加揣测、侵犯隐私的罪恶。
4、CDI部门长官阿斯温和助手文丹特负责重审此案,办案方向基本接近事实,对于地方警官的低级错误采取用棍棒殴打的方式惩罚,用药物测谎方式针对拉梅斯诊所药房职员坎尼亚和他的朋友拉兹巴,也基本上确认坎尼亚是真正凶手,巴巴布坎也是当时在场重要证人,他们殴打他逼出口供。刑讯和药物逼供的方式,犯了程序不正义的罪恶。
5、CDI新任主任杰克对阿斯温的办案方式强烈谴责,因为助手文丹特把阿斯温殴打巴巴布坎的现场录下了作为刑讯逼供的证据交给了杰克,阿斯温恼羞成怒殴打文丹特被停职提前退休,犯了滥用暴力的罪恶。
6、文丹特也是为了在新任杰克主任下尽快升职,挤走了阿斯温,他建议引入退休警官保罗加入办案组,保罗也是用药物测谎了拉梅斯夫妇,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但保罗认为拉梅斯夫妇是医生,有能力骗过药物测谎,并认为那个丢失的高尔夫球杆就是作案工具,但找回这个球杆的人是拉梅斯,作案人还能把作案工具主动上交?保罗认为拉梅斯夫妇作案可能性最大是因为死的两个人的伤口都很整齐,医生的剌手术刀就很整齐,是刀就会剌的整齐的可能性呢?牵强附会。路由器重启说明拉梅斯醒着,但是路由器也会自动重启的可能性呢?如果拉梅斯发现仆人和女儿做爱,愤怒之下还要跑回去拿高尔夫球杆击打仆人,显然多此一举!女儿司路堤爱看色情文学,也有男友,却要与五十多岁的仆人做爱,就是为了报复父母换妻的行为?显然也是逻辑牵强。在阳台发现金波尔的尸体是穿着拖鞋的,与女儿做爱被拉梅斯打死还要船上拖鞋?在坎尼亚房间发现了仆人金波尔的血迹的枕巾,证据编号印刷错误,文丹特确认为是在金波尔房间发现的。所有这些逻辑矛盾都证明保罗的办案过程是何等的荒谬!这是不尊重事实,不尊重逻辑的罪恶!
7、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把案子上交法庭审判,法官也是说这些所谓的事实很难对拉梅斯夫妇做出是犯罪人的判决,结案报告无法接受,但又马上说起诉罪名成立,判处拉梅斯夫妇罚金并处终身监禁。释放十个罪犯比关押一个无辜者要好,但这个结局是释放了真正的罪犯,又把无辜者关押了,冤假错案的罪恶!
结尾是拉梅斯夫妇与女儿司路堤和仆人金波尔在一起,用新买的录像机记录他们其乐融融的场景。法律、道德、人性的罪恶让这家人无故的消失了。
其实颇有看头。
男主刚开始接受案件,是基于领导层意图改变中产阶级看法的立场,可以看出印度司法界侦查案件的一个基调,是注重社会效果大于法律效果的(至少从画面语言上可以这么解读),讽刺的是,最后审判结果和领导层把案件提到CDI管辖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因为这个案件在长达一年的侦查过程中,社会舆论导向也早已翻转、暧昧、模糊不堪了(从刚开始的电视台辩论到最后袭击医生的愤怒男人),法院不顾CDI的撤诉申请,强行判决夫妻俩有罪,简直就是罪恶横行、司法不公的推手,也是社会群众心理对案件认知、干预的最常规反映。
和我们国家有没有那么一点点相似?
影片其中涉及到实体与程序正义的平衡。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司法权力的反思与监督、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还特意点出了正义女神的隐喻,这些都与案件最终结果成鲜明反比。不同于韩国片《熔炉》,这部片并不直指司法腐败,而是着眼于公职人员的内斗、不作为与枉法裁判,在最后一场协调会上两组根本对立的调查团队最终妥协,以撤销杀人罪结案,但仍被法官说服并定罪,结果令人哭笑不得。据说影片是真实案例改编,如果判决结果属实,与其说是悲剧,不如说是一个笑话,正义女神的剑砍向了无辜者。
回到影片本身,男主的表现其实堪称完美,从侦查阶段的用心到最后协调会上的舌战群儒,都能看出他的责任感与专业性。其实法律与情理永远不是孤立的,我们看到男主在办案过程中代入了情绪,对初期办案警察的不满、对下属的背叛、对案件事实真相的偏执导致出现了杖责、刑讯逼供、药物诱供等违反程序的行为,但他最终承认了自己的不足,契合了他在自己讲座上提到的,探求绝对事实与证据收集过程中的平衡。最后他妥协了(或者说领悟了),说出“释放十个罪犯总比关押一个无辜的人好”,点出了刑法最重要的功能不是打击罪犯,而是保证无辜者不受无端刑罚,非常有魅力且正三观,要知道中国有多少法学生都没有领悟这一点。
影片中有少部分的情感戏,有几处冗杂的案件推演,都让节奏变得相对拖沓了,少了传统歌舞,着重揭露社会现实,因此情节设置上都会弱很多,是硬伤。不过男主最终追回了离婚的爱人,看两个小时的憋屈,总算换来一点小安慰。
最后不得不吐槽下字幕组,错误不少,估计没有法律背景,部分词直译导致翻译不当甚至完全错误以至于可能会误导观众(agency-经济公司?investigate-视察?charge-sheet-缴费表?),不过仍然感谢他们的用心。
确定那个助手就是凶手 后面新上任主管极力维持是父母的凶手 要么是为了维护警察部的颜面 从他和警察部长官说后天一起吃饭 说明私交好 还有他的前任酒会上说他变色龙可以看出 但我个人更觉得是他就是那个人所说的警察舅舅 一开始那个傻逼警察一边断案 一边不停上面官员的接电话然后敷衍了事销毁各种证据就是线索
看完后很压抑 说实话
Jensen
正义斗不过人心
《罪恶》(Talvar 2015)这部电影是讲述一个破案的故事,但奇怪的是,除了侦查现场是真的外,其他所有情节都似是而非的,因为要么是自述的,要么是他述的。相同的情节,比如死者女孩Shruti的父母,经不同的侦查人员的调查,他们的表现完全不一样,这就导致不同侦查人员选择不同的侦查方向和突破口;要破一个案子,一般要有物证和人证,本案奇特之处是最初的犯罪现场完全被破坏了,最有效的物证,比如对指纹、血印、DNA样本等的分析报告在控诉证据清单(chargesheet)上都没能体现,所以,侦查后的案情还原就只能通过“人”来实现,证据链也只是通过“人言”来完成,这样,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目的会给出不同讯问结果,而据此得出的案情必然会以不同形态来还原。正因为“人”在本案中起决定性作用,本案才会一波三折,吸引我们观影到底;也正是在这“一波三折”中,我们发现“人心”的破坏作用,“罪恶”之源,我们就可以想见了。
如果说“正义”是人性的一种“公”的需要,而“人心”主要体现为人的“私欲”,那么,看完本片我们似乎能得出“正义斗不过人心”的结论。正义在本片中无非是指“破案”,维护法律对秩序保护的功能,而使案件的侦破过程无法正常进行的却是“人心”。对本案进行侦查的前后共有三组人:第一组是地方警察局,第二组是CDI,第三组是CDI+监督人员。
第一组侦查结论之所不能服众,除了侦查人员素质低下没有保存有效物证原因外,死者父母(他们都自家开的诊所医生)本身也有原因。他们的“表现”诱使侦查人员将侦查重点放在他们身上,从而导致人们无法接受的伦理悖论:父母怎么会杀害自己的孩子?对于Shruti的死,她的父母似乎没有像常人那样表现出悲伤,起初我怀疑是演员没有演到位,后来通过死者母亲接受电视访谈时沉着而有逻辑的回答,不仅我们观众,影片中另一个电视访谈节目的嘉宾都觉得死者父母的表现不正常。当这种“不正常”被警察注意到,而警察局长又处在被警察部门负责人勒令限期破案的情况下,侦查的突破口就完全放在这对父母身上我们就能理解了,因为死者是无法被问话的,那就只能问生者了。再加上诊所伙计Kanhaiya说自己的雇主(即死者Shruti的父母Tandon夫妇)有伤风败俗的行为,以及另一死者仆人Khempal与Shruti有奸情,警察就为本案编造出Tandon夫妇为维护名声杀害自己女儿和仆人的案情。警察之所以相信那位伙计的话,而不相信Tandon夫妇的辩解,完全是因为他们选择他们所愿意相信的:他们已作出Tandon夫妇有罪的判断,当然就选择能证明这一判断的证词,即使该证词也没多大说服力。从这一组的破案过程,我们看到人心的破坏作用是:警察部门负责人限期破案的好大喜功;警察毫无良心和责任的“自由心证”。
因为第一组的结论有悖社会伦理而导致印度“整个中产阶级社会都在动摇”,所以案件被转到CDI。CDI侦查方向和第一组完全不同,虽然他们发现伙计与Tandon有过节而选择不相信他的证词,他们也完全证实Tandon夫妇所言不虚,但他们认为Tandon夫妇完全无罪的侦查方向是否有屈从于社会舆论压力的倾向,还真不好说,毕竟案子已产生广泛影响;而且内政部秘书长事先也表达过“父母怎么会杀害自己女儿”的疑问。整体来看,这一组的侦查方向是正确的,如果正常发展,他们的结论应当最趋于正义,然而,他们违法实施了能致人处于催眠状态的毒品测试(Narco tests),虽因此获得了有效的物证和人证,但终因手段不合法而被CDI新负责人弃之不用。案件再次被搁置,虽有“人为”因素在里面,但联合调查组负责人Ashwin Kumar的行为也的确是有问题的。
Ashwin被司法部长称为警界的骄傲,恃才傲物是显见的,这导致他不见容于他的新上司——CDI新负责人JK。首先,JK胁迫Ashwin的搭档Vedant篡改了最有力的物证,那件本在凶手房间里找到带有死者血迹的枕套,结果被说成是在死者房间里找到的,致使这一物证自动失效;其次,他又从Vedant手里拿到Ashwin折磨那位可提供有效证言的口吃者的手机录像,这又使他可堂而皇之地废弃这一有效人证。Vedant的背叛致使Ashwin被迫离开CDI,然而对于Vedant而言,这纯粹是的一种自保行为,因为在Ashwin赋闲在家时,有个叫Vaishali的女子应当是代Vedant前来解释背叛原委的。JK不顾正义的龌龊行为其实不仅因为他忌惮Ashwin的才干,还在于他要帮他那位警界朋友——前一调查组的负责人Guru——挽回一点面子,因为Guru的确有请JK吃饭的行为,而Ashwin为首的调查组的确彻底抛弃了前一组的调查证据,这样,整垮Ashwin就不会让公众觉得前一调查组一无是处;此外,JK的行为还有“回敬”CDI老负责人Rama之意,因为Rama对他言辞多带讥讽。虽然JK一石三鸟,但他主要目的应当是排挤Ashwin。显然,从第二组破案过程看,我们发现人心的破坏作用:它使我们和一度接近的正义渐行渐远。
第三组仍由CDI领头,但在Vedant的建议下,JK同意在调查组之外增加督察人员。Vedant之所有如此建议,应当是他不想罔顾事实重新确立调查方向,他在第二组中是和Ashwin一起查案的,他不可能不知道他们差点破了案,他们曾经的侦查方向是正确的,所以,他作如此建议便有让人分担责任的意味,而且他推荐的人都是退休在家的赋闲人员,即使最后调查结论再被推翻,这对退休之人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而且,在最后由秘书长主持的协调会(?)上,他就是让那个叫Paul的退休人员来汇报调查结果的,用意非常明显。事实上,第三组的调查几乎完全由两位退休人员主持了,而他们完全领悟了JK的用意,即不能重蹈Ashwin的错误,所以他们的调查只不过是为第一组的结论重新寻找证据。人命关天的事,两位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退休人员,仅为了获得一点私利,就敢于多处捏造证据,以满足当权者的意图,可想见,第三次的调查最后演变成了什么样的一场闹剧。
由秘书长最后主持的那场协调会,其实他就是想调停第二组和第三组完全对立的调查结果,在Ashwin认识到无法让秘书长完全相信他的判断后,为了正义,他作了最后一次努力,即他主张“释放十个罪犯总比关押一个无辜的人好”,言外之意非常明了:应当给可能的无辜者以尽可能多的回旋余地,因为若按第三组调查结论结案,那么,Tandon医生将面临绞刑,为了防止无法回撤的后果,至少不应当判处Tandon夫妇以死刑。这次协调会,让我们看到,人心在人命关天的大事上,在正义问题上,还可作如此的妥协。如果说这种妥协是有必要的,那么,罪恶就无可避免。当然,最后的法庭审判也让我们见识了,那位女法官不仅不为正义努力,在明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却强行要求CDI以“可能有罪”的莫须有罪名来控诉Tandon夫妇,这种结局太让我们感到似曾相识了!(文/石板栽花 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
PS.感谢V游网字幕组成员krist,Grace提供中文字幕!